通知公告
【助學貸款】關于2015—2016年度新發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辦理通知
為進一步健全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滿足我校學生國家助學貸款需求,2015—2016年度我校新發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即将啟動,現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标準調整
根據财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标準由現行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調整為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低于限額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确定。2015級新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及本年度新發貸款按此标準執行。
二、國家助學貸款學生需滿足以下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碩士研究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7、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在同一學年内不得重複申請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隻能選擇申請辦理其中一種貸款;
8、國家助學貸款學生應為全日制統招學生,且不包括降級、試讀、延期、滞留、休學學生及非全日制統招工程碩士、委培碩士、單考碩士、MPA、MBA等學生。
三、新發貸款辦理需準備的材料及要求
1.需持有在哈市中行網點開立的中國銀行借記卡。手中有卡的同學需到附近中行網點查詢對應的主賬号(賬号為16或17開頭的十二位數字),沒有卡的同學到附近中行網點開立借記卡并查詢主賬号,以備填寫借款借據和合同使用。卡和對帳簿(或存折)都有的同學,請到校内中國銀行網點核實,保證其帳号是12位數字的。
注意:所有申請新發貸款的學生,需要持本人身份證、借記卡到就近中行網點辦理“fairs客戶分類”(即在中行系統中更新“非美國人”信息)。如不做此分類,将無法在中行貸款系統中申請貸款業務,導緻無法辦理貸款。請在本周内(12月18日前)到就近的中行網點辦理此業務。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詢中行哈爾濱開發區支行個貸中心助學貸款負責人:趙佳,聯系電話:0451-82332018
2、黑色的鋼筆或中性筆及圓珠筆
3、本人的學生證、身份證複印件(身份證号:)(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兩面複印),将兩證複印在一張A4紙上;
4、經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核實确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一定加蓋紅章,時間要求是2015年開具的)
5、新發貸款的同學需提前自行寫明150—200字貸款申請,内容包括:家庭境況說明、申請貸款用途、學院、學号、姓名等信息。
6、未成年人(截止到辦理時間12月21日未滿18歲的)需提供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書面同意其申請貸款的證明;
本次續發貸款的同學不用來,請辦理新發貸款手續的學生按時辦理。一區辦理時間:12月21日,下午13:30,;地點:活動中心506
請辦理助學貸款同學加入HITEE助學貸款工作群 465290168
申請時備注學号 姓名